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第十检查组福建检查反馈意见
8月24~29日,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第十检查组在福建检查,检查反馈意见如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是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出台配套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二是突出重点,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创新监管理念,大力推进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实施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狠抓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并加强了对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监理等的行业监管。建筑市场监管方面。一是加强了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的动态监管,实行了企业申报信息的公开制度,对建筑业企业网上管理信息系统从业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加强了个人注册资格与企业资质的联动监管。二是加强了“两场联动”建设,强化了招标和施工现场联动,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入手,规范企业合同签订;建立了工程招标投标项目信息网上报送制度,作为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的重要依据;强化了施工现场与资质管理联动,利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实施掌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情况,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挂钩;强化了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加强对施工合同履约的监督管理。受检工程情况。检查组共抽查了福州市、厦门市和南安市的8个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8幢单体建筑,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行为基本规范,受检工程的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受控状态。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些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企业市场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工程还存在一些质量安全问题甚至隐患。